新华网:谈宪法,习近平这些话掷地有声
2019-12-04 16:32  

【编前语】习近平始终重视宪法,强调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新华社《学习进行时》为您梳理回顾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2018年12月4日,习近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7年12月15日,习近平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2014年10月28日,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12月3日,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宪法要不断发展完善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8年12月4日,习近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2016年12月4日,习近平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要指示

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编辑:程瑶赵银平)

(来源:新华网2018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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